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农办字〔2022〕23号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民政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保障一部,文昌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做好全市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2〕1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淄博市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区县(功能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本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牵头部门、实施计划、措施要求,抓紧安排部署,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区县(功能区)监管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生态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及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刘迎军,联系电话:3880058,邮箱:zbnmpx@163.com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

 

 

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2022年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重大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系列要求,认真履行《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变更进口转基因生物用途、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等违规违法行为,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农业转基因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舆论准备。积极推动农业转基因监管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事业发展相关支出争取专项预算。发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能,定期研究监管形势和重点任务,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科普宣传和普法力度,引导公共客观理性地认识转基因。加强督导检查,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申请农业转基因试验的基地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研究试验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全过程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是否依法开展。试验前重点检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重点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试验材料是否可追溯,试验后重点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对农业农村部安排的核查任务,应现场核查、书面报告。

(二)强化南繁基地监管。组织我市入驻南繁基地企业的育繁种情况抽检,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三)强化品种审定监管。落实品种审定农业转基因检验检测要求,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申请。申请单位应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否则立即中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四)强化种子经营环节监管。加强对制种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加大种子下地前、苗期、收获季的检查检测力度,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加大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加工经营行为。

(五)强化进口加工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要加大对辖区内饲料加工企业使用转基因进口玉米等原料的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六)强化种植区跟踪监测。跟踪监测转基因作物种植区域的病虫害消长、种群结构及其生物多样性变化情况,及时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动态,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严防目标害虫转移对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虫上升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承担转基因生物安全主体责任。要通过监督检查、组织培训、约谈等方式,强化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各研究试验单位、加工企业要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或授权实际负责人担任组长,落实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二)落实属地管理。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部署,密切协同,认真抓好转基因监管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应组织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抓推进,重实效,确保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基础保障。

(三)加强学习培训。年内市里将开展“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学习转基因政策、产业化、安全性等方面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各区县(功能区)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农技推广体系示范户、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等广泛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引导科学理性认识转基因。

(四)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查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单位现场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

(五)严肃案件查办。对违规违法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有力震慑。主动加强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非法买卖进口转基因生物、非法制种售种、非法研究试验等,实施联合执法,深挖源头,严肃处理。落实监管线索督办、问责机制,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附件:1.淄博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统计表

          3.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淄博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溯易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平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孙志东  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

            田连训  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光明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李开松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唐  仪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王  兵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

   王  敬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齐鲁涛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王  岳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管理科科长

   孙淑珍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和生态农业科科长

 

附件2

 

                                                 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统计表

 

 

附件3

 

                                         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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