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关于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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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5714/2023-541469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4-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
现就《关于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3〕23号)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省推进的全省范围内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我市创新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但近年全国动物疫病多发高发,禽流感、炭疽、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冲击公共卫生安全的风险越来越高。淄博作为畜牧业消费大市,畜牧生产较全省相对薄弱,又处于鲁中,购进和经淄博运输动物产品频繁,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更为复杂,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压力更大、生物安全风险更高,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省政府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健全防疫体系,切实增强我市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水平,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评估论证,制定出台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4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机制。《意见》提出,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重点健全完善“一个机制、两个体系”。通过压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生产经营者主体三方责任,将动物疫病防控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将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纳入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切实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机制。
第二部分,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体系。《意见》提出,加强动物疫病防疫、监测预警、全链条监督、人畜共患病净化和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等四大体系建设。高标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明确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人畜共患病净化场创建等指标均不低于省定指标。在动物疫病防疫中,提出健全动物疫病防疫网格化管理,将防疫区域和任务精准量化到单位和个人。完善动物强制免疫机制,全力推进“先打后补工作”,确保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免疫合格率符合省里要求。
在监测预警中,通过开展市县镇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和畜禽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监测体系、强化野生动物巡查监测等,切实健全完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提出完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加快全部涉农镇(街道)分中心完成标准化建设,支持市级实验室陆生动物疫病病原监测区域中心建设和县级建设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
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经营、加工、进出口等各环节动物疫病防控互联互通、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免疫、监测、检疫、调运、监督、执法等闭环互为印证管理机制,从养殖环节的产地检疫、屠宰环节的查验制度,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加强屠宰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市外输入动物监管、指定通道、隔离监管、落地报告等制度,严格境外输入畜禽及其产品的检测监管,严防疫病传入传播。加强畜禽屠宰场的标准化建设,推荐牛羊集中屠宰工作;加强畜禽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督,健全完善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和保险联动机制。强化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应用。
深化人畜共患病净化和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加快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监测、预警、净化,到2026年全市100%以上的牛羊种畜场(站)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鲁氏菌病净化场、无疫小区,30%以上的规模奶牛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强化炭疽。禽流感、猪流感、狂犬病等疫病的监测预警,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开展高危职业人群筛查和行为干预,切实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强化国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提出实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分级监管,强化网格化差异化管理。助推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成无疫小区。
第三部分,提升基层动物防疫服务能力。《意见》提出,明确了充实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夯实防疫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防疫队伍专业能力等三个建设目标。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在充实动物防疫机构队伍中,提出完善镇办分中心建设和人员派驻,明确岗位设置,实行定岗定责定人。要求足额配齐配强动物防疫专业人员,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在夯实防疫基础设施水平中,提出加强防疫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打造基层检疫标准化示范点,加快基层快检室建设等。在提升防疫队伍专业能力中,实施动物防疫管理服务岗位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培训,每3年轮换一次,通过开展畜牧兽医职业技能竞赛和继续教育培训提升队伍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配齐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提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部分,强化动物防疫工作保障。《意见》提出,建立稳定财政投入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部门联防联控三个方面保障政策,加强财政保障、舆论宣传、联合执法等保障措施,协同推进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抓紧抓实政策调整。加快动物防疫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调整,动物防疫资金支持,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检疫监管、疫病检测与净化、流调、扑杀、无害化处理、应急物资储备、购买社会服务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宣传,加大对动物防疫、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防疫知识和技术,夯实群防群控基础,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动物防疫专业素质,形成有本地特色的精准服务。
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工作。加强多部门联防执法,严厉打击屠宰、经营、运输、生产、加工、储存环节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以及病死畜禽及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人:袁凯 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