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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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5714/2022-524148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不断提升农村宜居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生态、洁净、整齐、美丽”为标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2021年12月起草完成《实施方案》初稿,2022年1月26日—3月5日,以书面形式两次征集29个市直部门单位以及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的意见,其中10个部门提出修改意见16条,经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研究,达成一致意见。4月,完成《实施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5月8日,《实施方案》由淄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按程序签发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分别提出2022年、2023年和2025年的目标。到“十四五”末,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显著提高。农村厕所革命成果进一步巩固,农村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覆盖率达到55%;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全市70%以上的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清洁村庄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建设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80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
五、主要框架和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组织领导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农民主体、乡土特色、常治长效5项基本原则,确定“十四五”末总体行动目标,并细化分解2022年、2023年度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健全完善建设管护长效机制五大重点任务,细化18项推进措施。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规范提升改厕质量,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改厕后续长效管护。二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突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完善处理利用体系。四是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高村镇消杀能力,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幸福河湖、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村镇绿化美化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精品片区和全域美丽乡村。五是健全完善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深化治理创新。
第三部分,政策措施。一是统筹推进乡村公益岗扩容提质。因村制宜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相关公益性岗位,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乡村振兴等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创新完善政策保障。落实国家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等各类政策,积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整县、整镇推进。结合乡村振兴精品片区和全域美丽乡村创建等,每年选树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典型。
第四部分,组织领导。从组织保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和宣传发动4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明确市、县、镇、村四级工作责任,提出建立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和工作体系,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查通报机制、排查整改机制,强化考核激励和经验典型挖掘推广。
六、解读机关、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33-388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