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宝、李伟、贾木海、褚全德、李久存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南部山区中草药交易集散中心并保护中草药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激励扶持政策
(一)在中草药种植方面。我市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种植模式,目前已建成淄川齐艾艾草种植基地、临淄百草堂中药材种植基地、高青春遥农业种植基地等规模较大的中药种植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全市中草药种植面积3万余亩,主要分布在沂源县、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高青县。大面积栽培的中药材品种达10多个。全市1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园区、大户)43家、100亩以上的12家。以初加工、销售为主的企业(合作社)约13家,其中5家专营桔梗咸菜加工。
(二)在中草药销售方面。目前全市中草药销售情况主要分为传统销售渠道(中药材市场、药店、医院)和与中草药收购合作社合作的直销模式。传统销售方面,淄博市拥有信宏仁、博仁、天和堂等大型连锁药店。在直销模式方面,中草药收购合作社能够整合中草药种植户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帮助农户了解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帮助种植户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同时,合作社指定的种植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可以确保中草药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根据《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不断完善中医药全产业链,落实中药材种养殖。淄博市积极扶持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推动合作社与加工企业、专业市场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药农市场议价能力,实现订单种植、合同销售。目前全市共有中草药合作社30家,其中淄川区11家、沂源县10家、博山区5家、临淄区3家、桓台县和高青县各1家。
(三)在中草药加工方面。淄博市中药产业拥有荣昌制药(淄博)、瑞阳制药、世博金都、华洋制药、神州天成等9家规模化中成药、中药饮片在内的生产企业。根据《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2027年)》,确定遴选出一批优势特色突出、带动作用强、市场潜力大的医养健康产业细分领域特色产业集群予以重点培育扶持。淄博市中医药产业集群入选第二批全省医养健康特色产业集群,支持荣昌制药(淄博)、瑞阳制药、世博金都、华洋制药等骨干企业的做大做强,同时整合产业优势,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资源共享,加快周边药材种植产业、工业生产制造及辅料包材配套,带动周边地区特别是南部山区的经济发展,引导带动农户种植优质中药材、加工中药饮片,带动城镇居民就业和农民创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委、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沟通,立足我市道地药材发展实际,积极对上做好政策争取工作,同时针对我市中药材标准化种植、规模化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更多相关扶持政策。
二、关于建设交易集散中心
我市中药材现有种植面积较大的主要分布在沂源县、淄川区、博山区,主要种植品种丹参、桔梗、黄芩等。正如您所提出的,我市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偏小,企业带动能力偏弱,且我市无专业化、规模化中药材交易市场,制约了我市的中药材产业的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以淄博齐艾中药材种植基地为依托,落实好省、市扶持中药材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壮大中药材生产基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形成具有我市中药材生产特色,规模化原料生产供应基地。同时,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和“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实施生产基地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种植,不断提高中药材种植产业化水平,强化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关于出台制止药材采青、毁树抢收等行为的文件措施
针对淄川区连翘等中药抢采掠青、掺假造假等行为,2023年起,淄川区太河镇开展禁止抢青早采宣传,同时分别出台政策,从抚育提升野生资源、规范提升采收品质等方面引导连翘产业发展。2024年,淄川区政府也明确,由农业部门牵头,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有关镇通力配合,在全区范围推进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连翘等中药采收秩序,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抢青滥采行为,维护我市中草药的品牌和声誉。探索建立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和采收机制,建设保护管理、科学利用、促进增收一体化管护模式。同时广泛宣传连翘等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的意义和效益,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发展和严禁连抢采掠青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资源的自觉性,教育引导中药材从业人员自觉抵制抢青采摘和收购,自觉保护中药材资源,共同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姝颖,联系电话:218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