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民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社技术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提升合作社数量和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市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6830家,入社农户21万户,辐射带动农户30万户左右。合作社覆盖粮食、蔬菜、畜牧、林果、农机(资)、技术信息、休闲旅游等农业产业,有力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人才缺乏的难题,市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立足职责、强化措施,积极加强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为合作社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一、主要措施
(一)强化素质能力培训。结合“新农人”培育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训、“领头雁”培育、“耕耘者”振兴计划等,将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纳入培训范围,围绕合作社品牌建设、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等方面的需要和具体困难,有针对性分批次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进一步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2023年全市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技术骨干等累计2000余人次。
(二)加强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农业农村部“千员带万社”行动计划,立足合作社发展需要,指导区县遴选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组建辅导员队伍,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加强辅导员名录管理,完善辅导员考核机制,确保服务质量,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200余人。
(三)积极培育后备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为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贡献力量。一方面,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农业专业合作社工作。积极组织各区县人社部门对接本级供销社,针对发展潜力大、高校毕业生需求高的优质农业专业合作社,由供销社征集岗位需求后,人社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针对性推荐合作社工作岗位,鼓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
二、下一步打算
(一)落实引进政策,充实后备人才队伍。一是针对到我市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符合人才金政补贴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政策。二是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淄博英才计划等项目。三是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引育高层次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领域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助推涉农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发展。
(二)加强技能培养,助力健康长远发展。鼓励支持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各类院校开展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方式,共选培养对象、共商培养方案、共育技能人才、共保培养质量,精准培养农村电商、农业技术等领域技能人才。
(三)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人才力量支撑。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试点,2024年,重点在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以“一对一”“一对多”服务指导为主要方式,强化人才队伍支撑,重点在章程制定、财务规范、生产对接、技术指导、市场营销、信贷保险等方面提供服务指导,推动破解合作社人才短缺等发展障碍,不断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国栋,联系电话:388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