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关于在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
|||
|
|||
淄农机计财字〔2016〕14号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地事局: 为强化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在全省农机系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字〔 2016〕25号)要求,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动粮棉油及饲草料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的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环节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查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有关制度,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形成风清气正的补贴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补贴资金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 点评估补贴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政策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市农机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韩大力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齐英玉同志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计财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各区县农机部门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成立县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区县于8月20日前将县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本区县实施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报送市局计财科备案。 (二)组织自查。各区县领导小组要对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要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 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请各区县于1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局计财科。 (三)市级督导。市农机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2016年12月-2017年2月开展督导检查。市局将在区县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区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套补、谋取私利问题。对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省农机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2017年3-4月选择部分区县进行重点检查,请各区县做好准备。 (四)整改落实。各区县农机局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市级重点检查和省级督导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在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核查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阶段总结。各区县要在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检查的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当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问题,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提出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5月23日前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区县农机局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地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每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局报送工作信息。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于每月底前向省局报送工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下一步打算及建议等。 (二)严肃执纪问责。各区县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淄博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
附件 淄博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韩大力 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英玉 市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王立东 市农机局计财科科长 翟福勇 市农机局办公室主任 杨宝霞 市农机局组织科科长 韩 峰 市农机局管理科科长 董云秀 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 张洪成 市农机监理站站长 孙海英 市农机推广站站长 张 诚 市农机局计财科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计财科,王立东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张诚 联系电话:0533-2122129 电子邮箱:zbnjjck@126.com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