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5714/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领导干部解读|《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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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溯易

一、政策背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是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基础薄弱、规模偏小

二、出台目的

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决策依据

答:7月13日、8月24日先后2次书面征求市财政局等7个市直部门、11个区县(功能区)、20个农业龙头企业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13条,均作研究吸收。9月17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10月23日,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1月18日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通过。

重要举措

《九条措施》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在进阶升级、达规纳统、金融扶持、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既整合我市现有人才、金融等各类奖励政策,又有不少创新和亮点。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培育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农业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鼓励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阶升级,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10亿元和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二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每年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且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10万元。

三是推动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利益共享式产业联盟,按照每个20万元的奖补标准,每年重点扶持10个示范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四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总额1000万元的奖励。世界500”“中国500企业对我市涉农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且注册地落地我市,并进一步扩大投资的,分别按照并购重组投资额的2‰1‰给予补助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优惠政策贷款,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贷款企业提供零费率政策性担保。对重点种业企业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贷款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50%给予贴息;省农担淄博管理中心对于利用鲁担惠农贷农耕贷、强村贷、生猪贷、巾帼贷、齐鲁工创贷等产品,提供30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给予2%的贴息。

五是助力企业招才引智,从市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引进符合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全职职业经理人的,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在关键领域新引进符合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有关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4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