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5714/2024-546111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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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235月初,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向农业农村部申报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市试点)2023111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批复》(农政改发〔20234号),我市被确定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整市试点工作。

二、《试点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71号文件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24)、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批复》(农政改发〔2023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9号)等文件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三、《试点实施方案》制定目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市场建设前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区域市场发展不平衡、标准不统一、规则制定不完善、配套服务不充足等问题,因此通过试点探索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模式路径,总结提炼试点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形成比较成熟完善的制度规则,加快构建符合农业农村特点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通过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现服务站点、制度建设、交易品种、人员配备全覆盖和交易数据全共享,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为农业农村领域改革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四、《试点实施方案》主要框架和内容

《试点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试点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培育和发展组织健全、功能齐全、行为规范、管理严格、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成全域覆盖的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服务网络,与市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齐农云平台对接,优化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实现全方位集成应用,为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提供坚实支撑,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

第二部分:试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二是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程。三是加强交易风险防控。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第三部分:进度安排。一是组织实施阶段(20248月底前)。二是总结提升阶段(202410月底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推进机制。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四是做好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