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农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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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5714/2012-501700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2-02-0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农业局 |
市政府: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局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李洪锴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由局办公室具体收集、梳理本部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并由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公开形式多样,公开内容全面
主要公开了农业局、局属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办事人员的身份、职务和职能职责;公开了办事制度指南;公开了信访接待制度、办公具体地点(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工作联系电话;相关负责办理行政审批、审核办事的局属单位都张贴了办事职责和制度,实现了政务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做到所有的信息公开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及时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归档。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的理由不存在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申请的途径。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2011年未产生该项费用。
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1年未产生该项费用。
四、保密审查和举报、投诉情况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应对情况。对局系统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在实际工作中,各科室能认真按照上述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局办公室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保证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