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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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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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抽查时间

检查部及实施层级

1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者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一般检查事项

农药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农药 经营者抽查比例为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频次

5-11月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2

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者

农药产品质量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 查、质量检验

农药经营品种抽查比例为3%-5%;每年1 次

5-11月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3

检查

生产营者

产品量、包标签登记证;企生产条件

检查

查比例为5%,每年1次

5-11月

县农业村部门

4

监督

生产营者

经营可、品审定品种权权、签和使说明经营主备案生产经档案农作物子质量

检查

查比例为5%,每年1次

5-11月

县农业村部门

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次

5-11月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6

产调农业物种及应植物植物产的检检查

植物 检植 产品生产经营位或

农业物种子单位否按要申报地检 繁育地选址否征植物检机构意见生长间是否检疫有害生发生核查有植物疫证书核查书是 实有;核查物与书品种数量内容是一致

检查

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

5-11月

县级植检疫机 

 

7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利用水生野生 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1.从事猎捕活动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2.从事驯养繁殖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3.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情况;4.从事进出口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

5.猎捕、繁育、经营管理、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符合相应的条件等

检查

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11月

农业农村

8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7-11月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9

无公害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和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标志使用主体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全年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0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年中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1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监督检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下半年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2

种畜禽质量监督抽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7—11月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3

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抽查

从事生鲜乳生产经营的收购站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7—11月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4

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11月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5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11月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16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动物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

 

检查

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年中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