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5714/2024-543475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5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销号验收的意见》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均较2019年明显上升,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抽查发现,2020年菏泽市单县、德州市平原县、潍坊市坊子区等多个地方测土点几乎均位于道路旁,缺乏代表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规范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确保数据客观准确。

二、整改措施

(一)20226月底前,核查我市承担的2020年苹果农药使用入户调查工作中农户填报的数据,修正、剔除失真数据。

(二)规范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方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指导等方式,引导调查农户准确把握农药使用数据采集要求,保证填报数据一致性;加强数据核查,对异变数据进行回访核实,确保数据客观准确。

(三)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桓台县进行测土点位信息核查,对取土点位信息进行现场核验校正。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2022年,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贯彻<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要求;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淄博市农业农村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落实细化方案》的通知,制定了细化方案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措施等内容。桓台县、沂源县分别制定了《桓台县2020年取土化验点位信息复核方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关于农药减量方面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

二是严格数据核查,对存在问题立行整改。桓台县对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中的取土点位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对150个点位重新定位并采集土壤样品,委托潍坊信博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有机质、氮磷钾等项目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20231130日,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织3名专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随机抽取3个点位实地核查,经核查,点位全部符合测土配方施肥取土点定位采样技术要求。针对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问题,淄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2020年沂源县苹果用药情况进行了二次核查,对农药使用数据逐一核对,二次核查中扩大了调查范围,了解面上苹果用药情况,沂源县的苹果用药调查数据符合生产实际,没有失真数据。

三是加大科学施肥用药技术宣传培训。积极宣传推广科学施肥用药知识,推广生物菌肥、高效低毒农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养一批科学施肥、用药技术骨干,辐射带动农民正确选购、使用化肥农药。

四、验收情况

经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销号标准,予以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325日至202448

受理部门: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0533-3880058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