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农办字〔2024〕29号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 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文昌湖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淄博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淄博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粮食产能,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集成高产模 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推动全市粮油单产水平持续 提高。经商市财政局,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内容

在作物选择上,支持2024年夏种纯作玉米。

在支持对象上,为从事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得与承担本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主体重复。

在任务数量上,单个主体落实面积原则上要在100亩以上,防止“拆大户”“垒大户”。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各区县(含功能区、下同)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支持多个粮食生产规模大、土地流转程度高的镇办,集中打造一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示范方,努力扩大示范带动效果。

在落实技术上,使用包衣良种且亩种植密度在当地平均水平基础上再增加500株以上(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平均种植密度)、单粒精播或应用高性能播种机械播种、使用缓控释肥或滴灌水肥一体化、化控防倒、“一喷多促”等全部5项技术,优先支持应用高性能播种机械播种、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种植主体。鼓励推广应用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

二、奖补方式

奖补资金继续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逐级下达,并与上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采用“先干后补”方式予以奖补。各区县要结合生产实际,5项技术全部落实的基础上,只要选用了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奖补标准原则上200元/亩,单个主体最多奖补20万元;不选用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奖补标准原则上100元/亩,单个主体最多奖补10万元。鼓励各区县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阶梯化设置奖补标准,充分调动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性,努力扩大项目推广面积。

三、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督导检查、测产核实、资金拨付的程序实施。

1.细化方案。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区县生产实际,细化具体方案,明确种植品种、面积规模、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各区县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

2.申报审核。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规定时限内由于主体自身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把好申报材料 审核关口,审核无误后,将拟承担项目的规模主体名单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在村、镇(街道)、区县三级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区县为单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见附件1)。

3.过程记录。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与种植主体签订项目承担三方协议书,协议内容要明确 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工作程序以及各方责任等信息(协议书样式见附件2)。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以及农资、服务采购等关键环节,留存照片、视频等佐证资料。无过程记录、伪造过程记录的主体,不得领取奖补资金。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了解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4.督导检查。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农时和生产实际,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农时季节,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查看主体生产档案、田间生产等情况,确定种植主体能否享受奖补。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取消奖补资格,已发放奖补资金的收回县级财政,3年内不得承担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5.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提前对所有项目承担主体的产量基本情况进行踏查了解,并按照不低于承担项目主体总量的20%,进行随机抽测复核;剩余80%种植主体于收获后及时向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自报告实际亩产,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前期踏查情况形成测产台账,以区县为单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见附件3)。

6.资金拨付。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核实情况,确定享受奖补的种植主体,并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主体名称及拟获得奖补资金情况(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 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关键技术落地见效。要总结推广项目实施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https://zyzf.xnzb.org.cn), 并适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于11月 15日前将项目总结(工作成效、主要做法、下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姝颖,2183081

电子邮箱:zbzzyk@zb.shandong.cn

 

附件:1.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2.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协议书(样式) 

          3.项目实施主体测产汇总表

 

附件1

 

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附件2

 

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协议书(样式)

 

根据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县(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要求,经申报、审核等程序        县(区)农业农村局(甲方)、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乙方)同意将粮食单产行动项目交由      (丙方)实施,丙方承诺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项目实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任务目标

纯作玉米种植品种         , 种植面积       亩, 落实                                      等5项关键技术。

二、甲方责任

(一)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意见、下达任务指标。

(二)负责督促、监督丙方落实关键技术,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

(三)负责指导、督查丙方开展工作,并对丙方工作完成情 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拨付资金。

(四)其他

1. 留存项目申请、公示材料。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留存种 植主体申请资料和确定的种植主体及测产结果,在村、镇、县三级同时公示5天的带水印照片。

2.查看玉米田间长势。针对不同生长时期,项目区与非项目区对比带水印照片(亩基本苗、亩穗数、穗粒数、千粒重等基础数据)。

3.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核实、上传。通过查看“一主体一档 案”与影像资料,过程记录完整,无伪造记录情况。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并适时填报资金 兑付情况。

4.对项目区种植面积进行核实。运用测量器具、手机定位环绕测量等工具和方法,实地核查玉米种植面积,认真测量核对并登记测量数据,确保种植面积来源真实、数据准确,切实做到“有据可查”。

5.对项目区进行理论测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参照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测产办法,对丙方地块进行实地理论测产 (对未进行实地理论测产的主体,指导农户开展自测,并如实填报相关测产表格)。

三、乙方责任

(一)负责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初审, 完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任务面积。

(二)按要求汇总整理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并对档案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负责做好镇、村两级相关公示。

(四)协助甲方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四 、丙方责任

(一)负责落实关键技术

1.选用耐密品种。优先选择高产、稳产、耐密、抗逆性强、 适应性好的国审(省审)玉米种子,确保种植密度较上年度亩增加500株以上。种子质量标准不低于国标。做到种子包衣、药剂 拌种全覆盖,选用优质种衣剂包衣的种子,必要时可对种子进行二次包衣或拌种。

2.单粒精播(高性能机械播种)。选用多功能、高精度、气力式或指夹式、种肥同播的高性能复式播种机械加装北斗导航精量播种,做到播深、行距、覆土、镇压一致。采用大小行播种的,宽行70~80厘米,窄行40~50厘米。

3.缓控施肥(水肥一体化)。缓控肥料控释时间应达到60~70天,控氮比30%左右。滴灌水肥一体化地块,播后1~2天完成滴水齐苗,玉米灌浆期视墒情和脱肥情况及时滴灌补肥。

4.化控防倒。在玉米6~10片展开叶期间进行化控,最佳化控时间为7~9片展开叶期,选用矮壮素、乙烯利、胺鲜酯、胺鲜酯·乙烯利、胺鲜酯·甲哌等药剂进行化控。

5.一喷多促。大喇叭口期至开花授粉期,实施“一喷多促”,通过组配杀虫剂和杀菌剂,对病虫害进行一次性防治,达到减少后期害虫基数和减轻病害危害程度的目的。

(二)负责留存实物、视频及照片

玉米种子包装袋(含生产日期、用种数量)、拌种药剂(种类及生产日期)、水肥一体化、“一喷多促”药剂带水印照片,单粒精播(高性能机械播种)、缓控施肥、化控防倒、“一喷多促”带水印作业照片、视频资料、服务采购合同及机械作业轨迹备查。

(三)负责留存作业支付凭证

玉米种子、拌种药剂、控旺药剂、控施肥、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购买、安装支付凭证,单粒精播(高性能机械播种)、化控防倒、“一喷多促”作业支付凭证。

五、奖补资金

1.奖补标准。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采用“先干后补”方式予以补贴,对全部落实上述5项关键技术措施,经验收合格后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     元/亩,共计补贴     万元。

2.资金落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过程核实、理论测产、结果公示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六、其他

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取消奖补资格,已发放奖补资金的收回县级财政,3年内不得承担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县(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负责人(签字):

 

丙 方:          

负责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实施主体测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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