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淄农办字〔2024〕18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5714/2024-5493397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文日期
2024-04-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4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
专项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农办字〔2024〕18号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文昌湖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2024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2024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
为做好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训”原则,突出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施教。统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能力提升、农机手操控安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带头人素质提升、农业绿色发展等行动,以点带面,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聚力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主攻单产、提升农业产能,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等推技术提单产培训,提升种植管理水平,保障粮食增产丰收。围绕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转基因政策、产业化、安全性培训,广泛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引导科学理性认识转基因。围绕经济作物生产,因地制宜开展果树、花生、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高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围绕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开展机收减损技术与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操作和安全使用水平。围绕畜禽蜂水产养殖,加强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和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使用标准及禁限用农兽药品种、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及农业标准培训等,增强镇村、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专题培训,提升产业发展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农业产业“三品四化”(品种、品质、品牌,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能力培训,强化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技能支撑。优先将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开展适宜的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三)聚焦聚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以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产业格局、乡风民俗等为重点,帮助补齐其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加速融入乡村产业。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以电商营销、直播带货、农村文旅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培训内容,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物联网+”智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等为内容,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培育壮大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民企业家队伍。
(四)聚焦聚力支撑乡村建设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统计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妇幼工作、文旅体育、环境整治、乡村康养、卫生防疫、沼气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围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三、工作内容
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总任务目标,各区县(功能区)要充分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制定农民专项培训计划方案。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由区县(功能区)分类开展,要按需求、按产业、按人员分类开办相应培训班次,统筹推进生产技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人才培训。全市共分类培训高素质农民6000人(见附件1)。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家庭农场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合作社辅导员等)、基层农经管理人员、村级防返贫宣传员及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1800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机手等4200人(含农村妇女人才、农业龙头企业等专项培训)。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基层农经管理人员、农业农村统计人员及村级防返贫宣传员等专项类别,培训课时不少于40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低于30学时),每人培训费不超过1200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机手等,培训课时不少于32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低24学时),每人培训费不超过600元。各专项培训由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遴选学员并组织实施,资金不足部分区县财政自筹补充。市乡村振兴局、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市农机事业服务中心、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根据工作要求,指导区县相应单位、科室与负责培训的科室共同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及规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支持与妇联组织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训,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培训,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兵支书”培训,与科协组织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
(二)优化培训内容形式。根据培育对象与培训类别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要将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扶持政策、农业农村统计等纳入培训内容。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重点围绕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合作社规范运行、财务管理、品牌建设与营销、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开展培训;针对基层农经管理人员,开展农业农村统计、农业农村政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与仲裁、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开展培训;针对防返贫业务,重点加强对新上任镇、村干部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防返贫相关标准、程序和政策体系等;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班次,重点培训农兽药残留使用标准及禁限用农兽药品种培训、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农业转基因等内容;针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重点围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农业品牌策划与营销、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等内容开展培训;针对农机安全、沼气安全培训等班次,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隐患排查等内容。通过系列专项培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素养,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三)强化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区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库管理,进一步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培训基地、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基地、有关培训师资等的遴选,原则上从市农业农村局公布的名单中产生。培训开展的规范化情况,列入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质量效果评价重点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培训工作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各区县(功能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实的培训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培训的系列工作,进一步明确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各区县工作实施方案及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附件2)要以正式文件于4月15日前报市局科教生态科。每个培训班次开班申请(附件3)要于开班前5天前,培训总结及有关培训台账要于培训结束5天内,月度培训工作总结及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9)要于每月19日前报市局。以上材料报送及时性和规范性情况,纳入市对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考核评价和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工作监管与信息化管理。2024年,市局重点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数字化应用项目,将培训管理有关流程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训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区县(功能区)要用足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训数字化应用系统,线下有关培训需求调查、报表、台账、绩效评价、学员签到、经费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部实现线上运行,有关内容要及时电子化上传系统平台,平台使用情况将纳入市对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绩效考评内容。要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附件4),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建立台账(附件5、6、7),数字化平台上线后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注重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培训基地典型选树及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的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2024年,省市将继续加大农民培训信息报送和典型宣传考核评价力度,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比重,创新培训工作方式方法,培育更多的亮点经验。
(四)加强工作保障。2024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继续列入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市人大监督评估事项。市人大监督评估小组定期开展工作监督评估,请各区县(功能区)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成效。各区县(功能区)要做好培训计划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好培训组织、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要强化教材规划建设,规范培训教材意识形态审查程序,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培训教材。
(五)规范经费使用。承担培训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培训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住宿、培训耗材(学员及教学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及其他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防疫物资、设施配置、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确保不出问题。
(六)强化督导考核。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对有关培训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有关培训学校培训认定资格,并在全市通报。2024年,区县培训人数完成情况、绩效情况、资金到位、培训系统应用情况等继续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指标。对于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培训满意度不高、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市局将通报、约谈、考核扣分、调整下年项目资金等。
联系人:刘迎军 联系电话:3880058
邮箱:zbnmpx@163.com
附件:1.2024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任务
2.各区县(功能区)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
3.农民专项培训开班申请
4.农民专项培训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5.农民专项培训基地(学校)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6.农民专项培训验收报告单
7.农民专项培训台账
8.2024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月进度计划
9.2024年1- 月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1
2024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任务
附件2
各区县(功能区)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
附件3
农民专项培训开班申请
附件4
农民专项培训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5
农民专项培训基地(学校)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附件6
农民专项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7
农民专项培训台账
附件8
2024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月进度计划
附件9
2024年1- 月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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