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小麦抢收和烘干晾晒储存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淄农委办发〔20236 

 

各区县委农办,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文昌湖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应对三夏期间可能出现的连阴雨天气,做好小麦抢收和烘干晾晒储存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了《全市小麦抢收和烘干晾晒储存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68 

 

全市小麦抢收和烘干晾晒储存应急处置预案

 

为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雨后机收不顺、小麦含水量较高、烘干设备供需失衡、烘后储藏场地不足等不利情况,努力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密切关注和科学研判三夏期间天气变化,加强部门配合和市、县、镇三级联动,精准指导、科学调度、快速反应,统筹用好全市收获、烘干等各类农业机械设备以及相关风干、晾晒、仓储等场所资源,全力做好小麦农机抢收、湿粮烘干晾晒应急准备,确保用15-20天时间基本完成小麦机收任务,保证全市小麦颗粒归仓。

二、应急抢收

(一)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三夏气象服务,及时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针对有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农业农村部门要科学研判,组织发动合作社、种粮大户、农业经营组织、公司等各方力量,及时开展抢收,降低灾害损失。

(二)加强机具应急储备。强化机具调度,确保机械调得出、回得来,切实稳定本地机械、吸引外来机械,全力保障应急抢收需求。充分发挥52支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作用,随时投入应急抢收。抢收过程中,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分农户、分地块做好机具供需对接,登记造册,动态更新,做到收割一块、销号一块,确保不留空白死角

(三)加强抢排抢收。对连续多日阴雨天气造成田间积水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乡镇、合作社等逐个地块排查,调度适宜排涝机具,及时清理沟渠,排除田间积水,为收获机械进地作业创造条件,迅速调集履带式收割机参与受灾地块抢收,边排水边收割,做到排水一块、抢收一块,防止小麦发芽霉变。对排水不畅、履带式收割机不能及时收获的地块,及时召集人工抢收,确保小麦颗粒归仓。

(四)加强技术指导。对小麦倒伏严重地块,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发布倒伏小麦机收作业技术要点,指导机手调试机具,采取压低割台、降低车速、逆向收割等方式,减少机收损失。对有萌动发芽迹象的小麦,含水量降到适宜程度后,要立即组织机械抢收,实现应收尽收。

(五)加强机具调配。要建立完善市县联动的机具调配机制,强化区域协调,提高机收能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优先组织本区域机具参与抢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统筹,根据需要及时启动市级预案,就近调度机具机手抢收,并报请省级协调周边市县进行支援。市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全市机具调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机具调配力度,必要时及时协调周边临近省市就近给予支援。

(六)加强抢收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三夏期间应急抢收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开辟农业机械运输和湿粮转运绿色通道,确保农机具跨区作业通畅、湿粮转运及时;商务部门协调石油石化企业要做好用油保障,组织成立用油服务队,送油到田间地头,做到不限时、不限量、不加价;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突发治安案件;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应急处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保险机构,简化理赔程序,加快理赔进度,为开展小麦抢收提供资金支持。

三、应急烘干

(一)做好设备和场所准备。在摸清全市现有烘干设备底数的基础上,指导区县精准绘制烘干服务网点地图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确定常规服务半径,制定应急状态下的跨区共享或调配方案,确保能及时高效满足需要。充分发挥粮食烘干中心作用,重点帮扶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小麦烘干准备工作。同时,全面做好晾晒场所摸底,充分利用文化广场、学校操场、房前屋后、平整房顶、企业空置厂房等各类场所,必要时采取在田间地头铺设防水布等方式,增加粮食晾晒场地,防止直接堆积造成发热霉变。

(二)科学指导分类烘干。根据小麦含水量情况,区分烘干先后顺序,分类实施烘干。对含水量超过20%的,利用产地烘干设备和移动烘干机,就地就近开展烘干;对含水量在15%-20%之间的,利用通风设施、干燥仓等,进行通风去水晾晒;对含水量在15%以下的,通过晾晒方式自然干燥。

(三)深入挖掘烘储潜能。加强资源统筹调配,按照市内共享、市际互助、远近结合、多方互动的原则,最大限度挖掘烘干潜能。本地烘干能力不足时,及时向周边区域合理转运湿粮,进行异地烘干,做到转运迅速、烘干及时、仓储有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协调大型粮食收储企业、地方粮库,发挥烘干装备力量强的优势,加大湿粮收购力度,及时开展烘干、仓储。

(四)做好支持配合。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对购置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备给予优先补贴,应补尽补;发改部门要会同能源部门指导电网企业做好烘干设施用电保障,确保烘干设施用电需求;住建部门要督促城燃企业做好烘干设施用气保障,积极做好供气设施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要完善烘干中心(点)环保评估。应急救灾烘干作业时允许采用燃煤、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等各种热源;供销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烘干设施调度,全力支持应急烘干;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卖得好。

(五)加强烘干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粮食烘干中心(点)。充分发挥已建成的131台烘干机的作用,加快在建烘干机的建设进度,争取尽快投入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全市小麦抢收和烘干晾晒储存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金融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气象等部门、单位参与,每日调度情况,定期研究会商,共同做好小麦抢收和烘干晾晒储存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应急处置工作。三夏期间,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开通机收和烘干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处置突发情况。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按照预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沟通,增强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做好舆论引导。各级宣传、网信部门要密切舆情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为应急处置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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