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

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淄农委办发〔2023〕4号

 

各区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组)室:

为更好发挥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在全市乡村振兴中的引领示范和支撑带动作用,市委农办确定了53个市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现就推进项目建设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一、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各区县(含功能区,下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主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各区县、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责任人,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推进项目实施。要加强县域统筹整合力度,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培优服务保障,强化项目跟踪监测。突出问题导向,协调解决推进难题,高效有序推动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

三、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台账管理。市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台账化管理、责任化推进,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好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好调度督导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地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

 

附件:1. 2023年市级数字农业农村类重点项目表

          2. 2023年市级乡村产业振兴类重点项目表

          3. 2023年市级乡村建设类重点项目表

          4. 2023年市级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相衔接类重点项目表

          5. 2023年市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重点项目表

 

 中共淄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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