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
第1302374号提案的答复
王淑玲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机制,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市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235.5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131.9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56%。
一、我市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一)流转面积呈逐年增长趋势。全市流转面积由2018年的91.72万亩增加到2022年的131.9万亩,累计增加40.18万亩,增长43.81%。
(二)流转形式呈以出租(转包)形式为主,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其中出租(转包)118.8万亩,占全市流转总面积的90%;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其他方式流转等几种形式少量存在。
(三)土地流转呈现向涉农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集中的趋势。2022年全市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面积达58.60万亩,占全市流转面积的44.45%。
(四)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的比例逐年提高。2022年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84.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4.4%,较2021年增长13.7万亩、增幅19.24%,较2020年增长24.2万亩、增幅39.86%,较2019年增长44.48万亩、增幅110.04%。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引导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加大对增收致富典型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
(二)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水平。加快县、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在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合同签订指导、解决流转纠纷、为供需双方提供全方位服务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和成效。
(三)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做好对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的资格审查及风险防范的监管。
(四)严格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继续加强对全市承包土地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户合理开发利用好土地,规范土地流转,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趋势,实现农业各项生产要素的合理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政策与改革服务科,联系人:高波,联系电话:228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