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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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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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加快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业“新六产”,将分散的小农生产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一、全市小农户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农业人口293.7万人,其中,劳动力179.05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的66.96%。劳动力中,从事家庭经营劳动力88.56万人,占劳动力的49.3%;外出务工劳动力60.48万人,占劳动力的33.78%。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242.68万亩,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72.9万户。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关于加大对小农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措施,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目前,除有关农业项目带动外,面向小农户的扶持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125元,达到100%到户;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包括小麦、玉米、花生、马铃薯、大豆、及日光温室大棚蔬菜;养殖业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肉兔;公益林。小麦、玉米的农业保险覆盖率已达90%,桓台等区县农业保费全部由财政承担。三是有关培训。小农户通过当地农业部门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于引导小农生产实行联合与合作。一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当地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家庭农场+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为小农户提供标准化服务,带动小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等,畅通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连接渠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5599家、家庭农场1435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7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范围广,产业覆盖粮食、蔬菜、林果、畜牧、农机(资)服务、休闲旅游业等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全市共培育评选出市级示范社272家、省级示范社85家、国家级示范社21家,培育市级家庭农场125家、省级家庭农场28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81.59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3.62%。据典型调查,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户比普通农户年平均增收20%以上,家庭农场的收入水平也远远高于当地农户家庭的平均收入水平。

(三)关于加快新型小农人才队伍建设。瞄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把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力军。整合培训资金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培训田间课堂等培训班,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推动由传统农民种地为主向新型职业农民种地为主转变,提升农民职业素质,增强农业发展活力。全市已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000人。积极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应用培训,全省农民手机技能应用培训周在我市启动,临淄区思远蔬菜合作社在全国大会作典型发言。

(四)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切实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机、粮食类合作社依靠自身优势,为社员及周边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把小农户生产的成本降下来。合作社与小农户签订统一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合同,明确托管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支付、分配方式等。合作社统一购买良种、农药、肥料等农资,统一开展“耕、种、收、运、储、销、秸秆处理、植保”等系列化服务。同时,可根据农户需求实行菜单式服务。合作社对每一个服务环节都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标准,服务结束后与农户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与农户结算服务费用。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9.6%,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4500个,无人机达到200余架,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土地适度规模化率达到40%。

虽然我市促进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作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弱、小农户发展动力不足、政策不够、有效联结机制不强等问题,下一步,将深入实施《淄博市农村产业振兴规划(2018-2022年)》,按照村有主业、镇有特色、县城规模的思路,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紧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等方式,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园一业”发展格局,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帮助我们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特色板块,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伟大进程中持续走在前列。

(联系单位: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刘元忠,联系电话:2162792)

关于促进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