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第2023104号建议的答复
林新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要求,田间道路工程路宽:机耕路宜为4m~6m,生产路≤3m;道路通达度:平原区100%,丘陵区≥90%。我市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按照有利农机作业、农产品运输的原则,合理确定路网密度,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要求,方便了农业作业。2022年我市修建田间道路121.68公里,2023年计划整修和新建田间道路108.26公里,于2023年11月底前全面完工。目前各项目区县已完成设计招投标和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完成一家、评审一家”的原则对各项目区县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批复。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淄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对机耕路、生产路整修和新建,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良才,联系电话:388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