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山区乡村布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PPP农村产业项目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93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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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2023093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山区乡村布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PPP农村产业项目的讨论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依托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农村资源,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推动产村融合、产镇融合、产城融合,形成城乡资源互通、产业良性发展的格局。下一步,我们积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一镇一业建设,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把一镇一业建成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一、鼓励多元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建立健全“政、担、银、企”对接机制,为“一镇一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强化招商引资力度,瞄准全国知名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优强企业,推动一批优质项目签约落地。依托市、区县涉农平台公司,组建市、区县、镇“强镇富民兴业”农业产业发展公司,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产业合作项目,构建产业链条,推动“一镇一业”发展格局取得新突破,带动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围绕“一镇一业”重点项目,开发“一镇一业”产业信贷产品。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二、加大用地保障。在区县、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一镇一业”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各区县在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有“点状供地”需求的农村产业用地空间。鼓励有条件的涉农镇以国有公司主办的方式进行土地整理,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全面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进淄博市农业标准地改革,统筹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粮食生产安全、农民权益保护等集成改革,提升地块的资源利用能级、产出效益,推动农业发展向高质高效转变。加快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推动“小田变大田”,提升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项目支持。突出产业强镇、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作为PPP模式的重点支持领域,让农业企业深度参与,促进资源开发更深、产业链条更长、业态类型更多、利益联结更紧。将农户与交易市场、加工流通企业、电商平台有机连接,吸引经营主体参与全产业链建设,带动农户增收。按照资金、土地、人才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应保尽保

四、推动政策落实。坚持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放在突出位置来抓,202111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在企业达规升级、金融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是近年来出台含金量最高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也被称作“金九条”。下一步,扎实兑现相关扶持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3530日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东,联系电话:3182026

题目: 关于在全市山区乡村布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PPP农村产业项目的讨论建议 理由: (一)山区乡村缺乏年轻人、缺少活力。几乎每一个乡村,60-70岁的农民为种地主力,然后就是一群七八十岁需要照顾却又没人照顾的老年人。这样的山区乡村缺少活力,除了周末时会有三三两两的新城市人回农村家里看一眼父母,其余时间的山区农村就像一滩死水缺少生机和活力,并且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也非常严峻。 (二)设在农村的初中或小学学校,校舍达标了,学生却没有了。中青年家庭要么是去城里因陪读并打工,或者因打工而顺便把孩子接到城里或城郊接受更好教育。适龄孩子几乎全部进入城里或城郊学校,而导致农村建成的达标中小学学生很少甚至没有,造成山区乡村校舍资源浪费极其严重的现象。 (三)农村的山地以及离村庄较远的山谷中即使是土层较为肥厚的洼地均无人耕种。因为这些老年人体力能力有限,其根本无力耕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的规定,许多山区农村的诸多土地均实行了退林还耕。目前的很多状况是,树已被砍杀,但树墩还埋在地里,没有劳力将树墩树根挖出。这些土地里不长树了,但依然荒芜着。该意见第八条还明确规定“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我们国家出台本意见,是为了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问题,就目前的山区乡村来说,农村的留守老年农民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部分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土地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将耕地改种非粮作物或者仅为套取国家相应补贴资金并未进行后续发展和经营。不可否认,有的工商资本确实带动了山区乡村的产业振兴,但部分工商资本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仅浪费了国家的支持资金,也浪费了相当的土地资源。 (五)《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的某些产业要求,目前的山区乡村留守老人存在知识、能力、水平、身体素质等多方面条件的欠缺,根本无力无法推进山区乡村蝶变。2021年4月29日《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第12条指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第35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第40条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很显然,《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的这些产业要求,目前的山区乡村留守老人存在知识、能力、水平、身体素质等多方面条件的欠缺,根本无力无法推进山区乡村蝶变。 解决建议 (一)确立项目 1.全市各山区乡村以镇为单位,各村提报相关村庄山地未来种植作物的设想及规划。 2.各镇相关人员与区相关人员及土壤、农业专家通过现场调研及充分讨论论证,确定区内各村镇山地的区域种植作物规划。 3.在全市范围内公布区域农作物种植规划方案及相关工商资本参与种植管理的相关条例,由各企业以PPP项目方式进行投标并最终确定各村镇相关区域种植作物由哪家公司进行运作管理。 (二)项目运作 1.流转农民土地,以固定养老金形式按月发放。关于土地流转费用,由市相关部门通过调研、讨论后统一确定。 2.企业的临时性用工,可优先考虑村内留守且还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年农民,每天的结算工资由市相关部门通过调研、讨论后统一规定。 3.农村新产业农民,属于长期合同工,采用先培训后上岗的方式进行,且工资标准由市相关部门通过调研、讨论后统一确定。 4.培训内容,由相关种植作物、相关机械使用、相关农药专家进行授课。 5.农村新产业农民的招聘,主要以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为主,甚至可以招聘部分硕博研究生。 6.相关作物成果可由市相关部门根据成色分级定价、统一收购,也可采取部分收购部分进行进一步深加工成各种成品、半成品以提高产品附加值。 7.相关企业可结合相关种植作物设计相关文旅、研学、民俗、民宿项目,或者提供高附加值产品以获得企业利润。 (三)项目监督检测 1.市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测相关企业的运行。 2.具体监督农民土地流转费、农村新产业农民工资发放及职业升迁,以及具体种植作物的成品验收等。 3.具体检测土地用肥用药后的土壤能力是否在安全范围内,检测相关作物产品的质量及相关残留品含量等。 4.其他的相关企业经营内容,根据已有规定,相关工商税务文旅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及管理。 (四)项目盈利方式 1.种植作物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补贴。 2.部分作物被统一收购的收入。 3.部分作物进行高附加值的加工后,获得的成品、半成品的销售收入。 4.将相关作物的相关生物学知识、种植历史、产品效用知识,并结合当地历史文化意蕴而开发的其他相应研学、文旅、文创、民俗、民宿产品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