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第2023084号建议的答复
张玉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撂荒地荒山荒坡进行充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我市从稳耕地保有量、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着手,实现了粮食播种面积的恢复性增长。
一、出台撂荒耕地整改和复耕复种办法。2023年4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淄博市撂荒耕地排查整改和复耕复种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农字〔2023〕14号),对全市撂荒耕地情况进行排查整改,督促区县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和复耕复种措施,有序推进撂荒耕地清零,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办法》鼓励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等农户通过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同时引导各类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化、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二、扎实开展耕地非粮化问题图斑整改。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粮安天下,耕保先行。近年来,我市在防止耕地“非粮化”上采取了坚决措施,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和季度不合理流出“非粮化”图斑,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镇办逐图斑开展现场核查,做到问题底数明晰。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图斑采取变更土地性质、设施农用地备案、复耕复种等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对不具备耕作条件、果树苗木类、重大项目占地类等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坚持审慎处理,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图斑整改工作的进行有效遏制了耕地“非粮化”新增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三、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近年来,我市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以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235.5万亩,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31.9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56%。高青县青城镇探索“一村一块田”改革,通过土地连片、集中化流转等方式,增加了可耕地面积,2022年,青城镇田块拆零并整16659亩,由400多块变成16块,有效耕种面积增加约1700亩,机械化率由66.2%提高到95%,土地利用率和集约经营水平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适度向种粮大户、种粮能手中定向集中,实现规模化种植。依托我市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在智能农机配套、数字农业建设等环节精准发力,实现粮食生产规模化、智能化和集约化。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乔胜锋,联系电话:218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