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第2023015号建议的答复
毛民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帮助解决果树保险保费高,扶持企业发展的建议。目前,我市种植的果树主要有苹果、桃子、猕猴桃和大樱桃等,其中苹果、桃子纳入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品保险范围,猕猴桃、大樱桃为区县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2022年,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2〕17号),文件中要求苹果、桃保险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40%,即:苹果保费200元/亩,农户承担80元;桃子保费150元/亩,农户承担60元,该标准全省统一,市级层面暂无修订权限。博山区自主开展的猕猴桃保险,保费200元/亩,农户自行承担80%;沂源县自主开展的葡萄保险,保费200元/亩,农户自行承担50%。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指南的通知》(鲁财金〔2021〕13号)文件精神,2021年6月,由市财政局牵头对我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了公开遴选,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备案,各承保机构严格按照遴选结果开展投保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农业保险所带来的保障,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在做大保险规模的基础上,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努力降低农户缴费比例。
二、关于针对恶劣天气加强分析预警,保障企业切身利益的建议。我市高度重视恶劣天气预警防范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手机短信、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农户、企业提前做好防范。建立恶劣天气、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收到灾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培训,进村入户通过发放明白纸、举办培训班、公益讲座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针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处置措施,提高群众防范处置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力做好恶劣天气分析预警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对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区县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切实加强农业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落实防灾减灾工作措施,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二是强化监测预警。认真做好非常天气的预测预警预报,利用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提醒群众及时开展农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田间管理,加强对农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检修加固农业设施大棚、畜禽圈舍等防灾避险措施,做好防汛、防涝、防雹等工作。
三、关于搭建平台,助力农业企业引进相关人才的建议。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简称“淄博人才金政50条”),全力打造高能级人才平台载体,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大校和“国字号”名企,建设专业化的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优势产业基地,持续激励青年人才来淄投资。依托农业产业项目,做大做强乡村优势产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将人才“引凤归巢”。下一步,我们将抓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打造以链主龙头为引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产业高效发展。
四、关于健全农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建议。近几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和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的实施意见》,推动银行机构扩大对乡村产业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加大对现代种业、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加工、乡村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产品仓储流通体系、农业科技等领域的融资支持,持续加大对涉农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继续优化政策实施,积极对上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落实到农业企业。同时,进一步对接淄博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做好银行与各类经营主体的牵线搭桥、精准对接工作,建立和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全力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奋力推动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实现新跃升。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联系人:赵虎, 联系电话:2287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