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202146
建议人: 李银凤等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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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围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工作月调度、督导、通报制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快调整农业投入品结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上半年全市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3.4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81.1%。全市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面积111.62万亩。大力推广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建设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镇30个。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82%。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桓台县承担540万元中央资金的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市夏粮农作物秸秆利用量143.84万吨、利用率96.15%。做好农用地土壤保护与修复,落实省级耕地安全利用资金983.1万元,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全市旱厕后续管护服务开展全方位评价和问题整改落实,80%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安装GPS定位并纳入智慧环卫平台,农村垃圾清运智慧化水平持续提升,322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副省长于国安同志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做法提出表扬,2021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我市作典型发言。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开展汛前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排查问题800个,完成整改797个。治理改善乡村河道55.2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1平方公里。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新增、更新、退化林修复面积5800亩。从严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制定《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落实省级耕地安全利用资金983.1万元,市级申请财政资金140万元用于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指导各区县对优先保护类耕地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保护措施,淄川区和博山区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实施多轮喷施叶面调理剂、撒施土壤调理剂、优化施肥等治理修复技术措施,共计7630.41亩。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防范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农业投入品结构调整。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减量技术,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和绿色防控技术,支持农业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折不扣完成省环保大会通报问题整改,在全市开展畜禽粪污治理整改攻坚行动,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对配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指导督促市县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提升秸秆收储运服务能力,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200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临淄区、高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余区县至少50%以上镇(街道)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抓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服务暗访和管护服务站提质增效工作。

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14条(段),整治乡村河道85公里,治理和改善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完成山体绿化提升3万亩,年内创建市级森林乡镇5个、森林村居50个。

建议从市级层面出台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农业废弃物再利用率,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大力实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污水管网以及农业生产生物质再利用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