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农业田园综合体投入助推数字农业发展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15625
建议人: 贾木海等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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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大田园综合体投入

田园综合体项目在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加快农业优势产业集聚、整合涉农资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地方政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平台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2020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乡村主导产业和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中共淄博市委农办分别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1136”工程创建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1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设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的意见》也提出要在全市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行动。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大力发展、培育一批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田园综合体,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实施田园综合体三级联创。在面上大力发展培育基础上,三年规划期内(2020-2022年),各区县每年打造2-3家区县级田园综合体;积极争创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力争打造10家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5家以上省级田园综合体。

二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田园综合体所需资金以投资主体自筹为主,各级政府以资金奖补形式给予扶持。要求各区县要切实加大对“1136”工程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专项经费用于“1136”工程创建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1136”工程创建。原则上,凡获批创建的市级田园综合体奖补资金规模每个不低于1000万元,具体拨付时间由区县根据各项目建设进度自行安排决定。

三是保障建设用地。《方案》同时提出要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的通知》(鲁农委发〔20196号)和中共淄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淄农委发〔20201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城建规划和建设用地需求。各区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振兴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四是评审公布首批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单位。为大力发展培育一批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田园综合体,根据淄博市委农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1136”工程创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乡镇(街道)申请、区县推荐、市级评审核查等遴选程序并公示无异议,我市公布了红叶柿岩等4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创建市级田园综合体,俊岭、凤凰山(周村)等2个田园综合体项目纳入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管理体系。并明确纳入2020年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管理体系的项目有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内及时将目前存在的短板弱项补齐的,一年后直接成为市级田园综合体,否则将取消创建资格。

二、关于助推数字农业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加力驱动淄博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聚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20207月份,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行动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助推全市数字农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方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十项带动工程。其中在第四项工程的数字农业示范企业和园区引培工程中明确了要培优做强专业园区。提出要立足淄博特色优质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按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要求,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合一,以科技园为载体为数字农业技术提供产业熟化场景、展示场景和推广场景,以产业园为依托实现市内外农业资源要素云上整合,以创业园为平台引入新农人和新生代农业企业家,营造良好数字农业产业生态。集中扶持得益乳业、高青纽澜地、淄川七河生物、俊岭、裕祥德、桓台泓基、博信、周村宝山、临淄巧媳妇、忆当年、禾丰、沂河源中日健康农业示范园、中以果业等骨干企业数字赋能,加快做大做强,形成市场资本、技术信息、人才服务等高度耦合,能够成为行业标杆的数字化龙头企业,带动优势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实现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力争每年打造10个智慧园区、10个智慧小镇、50个智慧村居、50家数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针对十项带动工程制定了精准实施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十项支持政策。这十项政策分别是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金引领政策、土地流转奖补政策、建设用地专项保障政策、数字化改造资金支持政策、场景应用拓展支持政策、企业项目招引落地奖励政策、专业人才及团队支持政策、工商资本下乡鼓励政策、数字农业农村担保支持政策等。

其中第五项数字化改造资金支持政策提出四项奖补政策:1.对集中连片发展水肥一体化的数字农业园区,按实际完成投资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2.对新购置的智能农机或用智能新设备嫁接改造现有农机为智能化装备的,在国家给予购机补贴的基础上累加1倍补贴,最高不超购机总额的50%3.农业支架网室等设施农业建设按照实际投资50%一次性补助。4.对新增冷藏运输车辆及冷藏设备,给予购置款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8万元,每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相信通过以上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市田园综合体和数字农业发展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加大田园综合体投入,助推数字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