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齐鲁富民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5714/2022-5326136 文号: 淄乡振发〔2022〕5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乡村振兴局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齐鲁富民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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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管理中心

关于转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进一步做好“齐鲁富民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乡振发〔2022〕5号

 

各区县乡村振兴局,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地方事业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各区县支行、市行营业部,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管理中心驻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齐鲁富民贷”工作,精准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服务更广区域和更多农户,现将《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齐鲁富民贷”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发〔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培训。“齐鲁富民贷”今年首次实施,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照《“齐鲁富民贷”产品操作解读手册》,组织镇、村加强培训,确保贷款政策宣传到位,精准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各区县要及时宣传产品政策变化,满足农户融资需求,扩大支农惠农覆盖面,破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二、精心组织,加大推荐。各区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大推荐力度,会同农业银行各区县支行与山东农担区县各分支机构广泛开展业务宣传,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协同联动,共同研究业务推进措施,切实促进“齐鲁富民贷”又好又快发展,惠及更广大农户,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成效。简化政府推荐相关程序,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推荐表只需村级负责人签字确认,区县乡村振兴局盖章。放大信用贷款额度,采用信用方式的“齐鲁富民贷”产品,信用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含)。扩大农户支持范围,贷款用途由原来的农业产业和项目拓宽到非农业经营领域。

三、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建立“齐鲁富民贷”风险补偿机制的通知》(鲁乡振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各区县要及时设立三方监管账户,存入一定数额的风险补偿金,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数量,发挥金融赋能乡村振兴作用。

 

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高阳

联系电话:2836169

农业银行淄博分行联系人:陈世龙

联系电话:2224773

省农担淄博市管理中心联系人:关超

联系电话:13853333323

 

 

淄博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