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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15 16:24:4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文昌湖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冬季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频繁,农机安全风险防范任务繁重。为切实做好冬季农机安全工作,保障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区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督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县要积极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农机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的区域要强化监管,督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维修网点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积极配合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上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违法载人等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各类媒体,利用农闲时间,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举办农机安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精神、农机安全新技术、农机安全惠民新政策、农机安全操作新规程等。要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冬季取暖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寒潮雨雪天气、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请各区县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同时,要加强对冬季农机生产安全信息的跟踪调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相关动态,重要信息随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吕海波  3123900

邮箱:zbsnjjlz@zb.shangdong.cn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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