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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 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4-25 15:4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件》等法规规章和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2018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8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聚焦生产、加工、经营、进口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不断健全与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坚持抓早抓小,力求全覆盖、严查处、零容忍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与科普宣传等活动,努力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全市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育种企业的监管。结合春季农业生产,加强对全市育种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田间种植地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一律清除,并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二)加强对种子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种子市场转基因成分抽查和检测监测,重点对玉米、水稻商品种子进行抽检,根据检测结果追根寻源,并从严从速查处,及时防范转基因玉米、水稻非法扩散。市农业局将在5月份安排抽查督查活动,重点加强种子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还要深入农户,倒排种子源头。对违法经营转基因种子的,依法予以惩处。各区县也要相应开展好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活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执法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三)加强进口加工环节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国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重点要加强对辖区内取得加工许可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对存有违规进口、安全措施落实不力等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加强科普宣传力度。要加强本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舆情研判,及时关注网络等媒体动向,正确引导本地媒体开展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刊物、报纸、手机报、现代农业频道、淄博农业信息网站等多种途径,分层次、立体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市局将择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市营造起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勇于担当、主动监管、严格执法,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市局对辖区内各区县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案件查处、舆情应对等工作负总责;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转基因安全工作负全责;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责。

(二)提升监管能力。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升人员素质,保障工作经费,构建人财物支持体系,推动转基因监管工作制度化。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好1个条例和5个办法的学习,切实吃透政策;要经常组织业务人员关注“转基因权威关注”网站,及时了解转基因发展动向,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落实监管长效机制。年内要根据《山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审批办法实施细则》出台情况,认真组织好学习与宣传活动,并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落实约谈问责、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还要落实好转基因案件查处月报工作制度(每月30前报市农业局科教科),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强化案件查处力度。按照“有线索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法案件。重点要高度关注转基因玉米种植的潜在风险,加大种子和苗期检测力度,力求早发现早处理。还要鼓励社会各界对农业转基因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进一步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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